关于优化租车服务采购流程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4-2025年度湖州学院公务车租赁定点服务供应商已由学校采购事务中心完成公开遴选,根据《湖州学院采购目录及执行标准》(湖院发[2024]76号),通过公开招标的准入项目符合直接采购条款。为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2025年度的公车租赁服务实行直接采购,采购单位可免于采购申报,在定点服务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和使用,结算时直接通过OA流程申请政采云租车采购计划,通过政采云采购后报销。
OA流程路径为:流程—新建流程—财务管理—政采云租车计划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请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申请采购计划,需上传结算单据作为金额审核附件。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人:2112558 刘宇杰
湖州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